扬州离职后才发现患了职业病怎么办?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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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岗或退休后患职业病

  一、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1、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1、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二、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一)、费用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单独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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