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指南

2020-01-12
阅读 26

  一、申请条件

  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二、办理材料

  1、《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2、结婚证;

  3、《生育登记证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产检票据;

  6、住院票据;

  7、住院费用清单;

  8、出院记录。

  9、《异地生育申请表》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天内办结。

  四、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的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六、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80978688;

  邗江区:80981904;

  江都区:80805869。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