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拆迁提取材料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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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公积金基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委托办理(代办)的,应当办理提取转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根据不同情形的提取,职工还需按以下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办件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1、拆迁协议(需经房管部门备案);

  2、拆迁安置结算清单;

  3、房屋确认协议;

  4、有效付款凭证;

  5、签署提取承诺书。

  提取额度

  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办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

  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根据管理规定,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公积金和10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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