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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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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