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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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自住住房(拍卖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拍卖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5号第五条。

  三、注意事项

  1.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应与贷款发放手续同时办理,以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2.住房套数根据缴存人在缴存地的家庭房查信息和购房合同认定。

  3.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4.提取有效时间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

  5.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购房贷款部分)。

  6.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四、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婚姻关系材料:

  ①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②无法联网查询或宜昌区域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

  3.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4.购房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5.拍卖房在宜昌区域以外的,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簿原件或近12个月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②有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③提取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中心当天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2、事后经调查核实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中心将按照《宜昌市查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办法》作如下处理: ①责令提取人限期退回骗提套取资金;②将提取人骗提套取行为通报缴存人单位所在纪检部门;③取消提取人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④将提取人纳入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失信名单;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处理。

  七、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3.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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