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户口迁出本地的如何提取公积金

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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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户口迁出宜昌区域或非宜昌区域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办理集中封存(原托管)手续后,满半年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二、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宜昌区域证明原件或非宜昌区域户口原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合同)原件(已办理集中封存(原托管)手续的不需提供)。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面介绍下大家如何开通个人网上业务

  线上线下均可开通个人网上业务。

  下载最新版市民e家手机客户端,通过中、高级实名认证后,在首页选择“公积金”,然后进入“开通网上业务”页面,绑定市民卡、手机号码,设置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完成网上业务的开通。

  缴存人在市民e家中级实名认证刷脸时系统未予通过的,可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或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进行现场中级实名认证,然后再通过市民e家自助办理高级实名认证。

  在市民e家进行身份高级实名认证后,还可以办理修改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变更银行卡、解绑银行卡、变更手机号码、解绑手机号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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