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因公出国团组出访反馈指南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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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1.所有团组:填写反馈表、撰写出访报告

  注:所有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结束后7天内,须将因公护照、通行证上缴,公务护照交由市外办统一上缴省外办保管,公务普通护照和通行证由市外办保管;10天内,须向市外办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docx)和出访报告;30天内,须在单位内部公布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2.报省团组:另需团组经办员在我办填写相关团组信息(请提前准备好团组在境外所有信息,出访报告、签字盖章的反馈表的PDF版本)。

  3.党政人员团组:另需团组经办员在我办填写相关信息(请提前准备好团组在境外所有信息)。

  申请条件:

  全市因公出访团组。

  联系电话:

  0515-68011368,6801137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盐城市外办外管处(领事处),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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