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汽车票退费标准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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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规定,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二)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发车一小时后,车票作废,无法再退票。

  通过微信购票的订单,由于目前系统订单无法拆分,退票时只能按订单整体退票,如果有购买多张票但需要退其中部分车票的情况,请到车站进行人工退票。

  乘车须知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票面指定的车次、乘车日期、上车地点、开车时间、检票门号检票乘车。

  2、旅客无票、持失效客票或无有效身份证件乘车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3、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身份信息后。可免费补办车票一次。

  4、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禁运物品、超限物品进站乘车。如携带或夹带危禁物品进站、乘车的视情节约予以暂扣、没收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乘车:

  1、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不听劝告者;

  2、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者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

  3、恶性传染病患者和酗酒者;

  4、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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