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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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申请条件

  已经停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需要将鹿城区本级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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