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病医保参保对象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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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大病保险统一保障对象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争对部分贫困家庭人员,温州市建立贫困人群大病保险倾斜机制。

  一、针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其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贫困人群,起付线降低50%(2019年起付标准为235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上述人群大病保险封顶线。

  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贫困人群的重特大疾病风险。部分有条件地区还将进一步减轻贫困人群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三、贫困人群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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