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疗保险报销如何办理【详细条件情况】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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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报销比例:

  前提条件: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注:同样情况下,二档比一档的报销比例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普通门诊

  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为:45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社区卫生医院:400元

  注: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普通门诊

  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二、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三、办理地址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电话: 0536-8102800

  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西街2998号

  电话: 0536-8188321

  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友谊路189号

  电话:0536-7285072

  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73号

  电话: 0536-76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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