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事业单位社保如何补缴?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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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缴条件

  因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门的相关文书和意见,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二、所需材料

  (一)变更人员对应的工资记录;

  (二)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书和意见;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一份。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收手续,并记录相关信息,打印补缴通知;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基本流程

  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办理。

  四、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是否零跑腿

  否。

  七、办理地点

  潍坊市社会保险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4号)。

  八、咨询电话

  0536-810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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