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开始,苏州高排放柴油车将被严查!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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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保障城市良好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高排放柴油车联合路检专项整治行动。

  一、多部门共同参与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姑苏、高新区、吴中、相城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分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和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参与执行。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将查处一批已通过定期环保检验但排放不合格的本地柴油货车,进一步净化高污染车辆排放,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三、整治时间

  第一次集中整治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至11月8日。

  四、具体措施

  整治期间,对在联合路检中现场检测发现柴油货车排放不合格的,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向驾驶员送达《限期维修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维修并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公安交警部门民警当场滞留该货车年度通行证,并同时发放纸质货车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允许通行区域与原年度货车通行证保持一致。

  3、因技术原因在限期内无法检验合格,货车所有人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延期一次的,可持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维修整改延期通知书》向属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对临时通行证作相应延期。

  4、货车在限定期限内维修完毕并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整改完成通知书》,货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可持《整改完成通知书》和临时通行证至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换回被滞留的原年度通行证。

  5、对在限定期限内经维修无法检验合格的货车,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将相关情况报送市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注销检验不合格货车的通行证使用资格。注销资格后,年度货车通行证可由车辆单位申请领回。

  高排放柴油车危害

  以柴油车为主的中大型客车和货车,承担了大量的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行驶的强度高、里程多、维修保养状况堪忧。尤其是其污染物排放值相对较高,并且污染物都是近地面排放,处于人群的呼吸带位置,污染物会刺激呼吸道,使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不仅如此,污染物中含有强致癌的苯类物质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同时也易诱发光化学烟雾,对环境构成潜在风险。

   国三及以下标准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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