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开福区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措施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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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福区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若干措施》,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一、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络特派员防控帮扶制度。民政、街道、社区派出30人,联系区内养老机构,负责监管机构防控措施落实,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二、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将养老机构防控物资需求纳入区街两级统筹调度,确保防疫物资不断档。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三、加强对养老机构封闭运行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的帮扶,民政、街道、社区及时掌握困难情况,协调和帮助解决物资供应。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相关街道

  四、对有返院需求,又因返院隔离条件不具备而不能返院的,对其中“三无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或家属是长期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的,动员其亲友共同帮助照料。确有困难的,给予不低于1500 元/月的困难补助。其他需返院对象中,确有困难的可参考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对因封闭运营需长期住机构而不能返家的护理人员,家庭确有困难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困难补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六、对现居住在养老机构内的“三无五保”老人和管理护理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底数。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七、坚持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政策性补助按时发放。视疫情需要,可提前发放下月保障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各街道

  八、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简化审批手续。对低保、特困供养的申请,街道先行直接审核审批,暂缓进行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民政备案后发放。疫情结束后补齐手续再行复核。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九、坚持临时救助和城市帮扶随报随核随批随发机制。及时先行拨付每街道城市困难帮扶资金5万元,由街道对困难对象的帮扶直接审批发放,发挥基层就近简便的优势。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十、 坚持建立分散供养老人、特殊困难群体联系帮扶制度。明确1名街道干部、1名社区干部和1名就近的党员组长、爱心人士、志愿者联系一户家庭,随时上门走访或电话联系,适时给予帮扶。

  责任单位:各街道

  十一、对于外地在长新冠肺炎治愈出院解除隔离观察的,如果生活上出现困难,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要给予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居住。有返乡愿望的,资助其返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十二、分散供养的失能半失智老人、孤儿、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若家庭成员或主要监护人因新冠肺炎住院、隔离和罹难而导致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的, 街道、社区在经济上给予困难帮扶。监护上,帮助在亲友中联系新的监护人,或由社区先行承担监护照料的责任。

  责任单位: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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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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