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享受城镇低保居民怎么提取公积金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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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一)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特困职工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须在有效期内。

  (三)须在此类特殊困难情形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提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本人银联卡-温州地区);

  3、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特困职工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29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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