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指南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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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流程和说明

  1.申报须知:

  本通行证仅用于运输防疫应急物资和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的车辆免费快捷通行高速公路使用。防疫应急物资是指口罩、手套、防护镜和防护服及其面料,测温仪器,医用酒精,双氧水,消毒液等防控产品;重点生活、生产物资是指粮、食用油、肉、蛋、奶、食用糖、食用盐、饲料及其上游原料、包装等,煤电油气类能源物资。鲜活农产品可按原“绿色通道”政策执行。

  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高速公路可不予免费快捷通行。同时建议随车携带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为企业开具的调拔或转运证明。

  2.填报流程:

  (1)进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网站(http://www.szjt.gov.cn/Page/)

  

  (2)点击首页右侧浮窗进入。备注:如进入有问题,请更换其他浏览器。

  (3)阅读《申报须知》后填写相关信息。

  

  (4)填写完毕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完毕后会弹出“提交成功”和“查询码”。请务必记住查询码。

  

  (5)待审核后,点击“查询”栏,输入“查询码”查询审核结果。

  

  (6)如审核通过,显示“生成通行证”。点击“打印”,打印前勾选“背景图形”和“双面打印”。打印出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请随车携带。

  

  

  (7)如审核不通过,根据相关修改意见重新登录填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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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时政    疫情    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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