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退休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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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退休提取公积金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退休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二、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5号)第五条。

  三、注意事项

  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3、选择线上办理的提取人需在柜面或市民e家绑定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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