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如何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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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办理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贷款未结清期间,借款人可到中心营业部柜台或委托银行网点进行申请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是指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只能为夫妻、父母及成年子女。

  一、申请条件

  1、公积金贷款时间在1年以上。

  2、约定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提前结清贷款的方式:

  1、自有资金还贷;

  2、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

  3、自有资金与委托提取公积金组合还贷。 公积金购房贷款借款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还贷;原公积金装修贷款借款人只能选择第1种方式“自有资金”结清贷款。

  (二)采取上述2、3种方式的,所有借款人须共同申请、本人办理,委托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提取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提前结清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积金或公积金加现金的,所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零且公积金账户冻结标志为非冻结或非全部冻结的,可以参与还款;且公积金还款额按照可以参与还款的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顺序自动计算;同时有公积金提取未入账的不能办理此业务;

  (四)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的不能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三、办理程序

  (一)自有资金还贷方式。

  1、借款人到委托银行网点或中心营业部申请。

  2、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结清贷款手续。

  (二)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到中心营业部或委托银行网点申请。

  2、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

  3、中心系统在当日流程完结时即实施委托扣划,内部划转委托人授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结清贷款。

  (三)自有资金加委托提取公积金的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按照“办理程序(二)”到中心营业部或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

  2、当日委托扣划完结后,经办柜员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自有资金,办理结清贷款手续。

  四、所需材料

  1、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需使用自有资金还贷的,另需提供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存折或卡。

  五、便民提示

  (一)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二)本中心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可乘坐1、2、9、21、103路公共汽车。

  (三)受托银行网点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服务时间变动,以银行门口公告为准)。

  本中心伍家岗营业部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遇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以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四)投诉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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