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房开土地出让金可延期缴纳【最新消息】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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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相关咨询电话,这几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了不少。

  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该局根据上级政策,明确对于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疫情消除之日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因受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期办理出让金缴纳手续的,可延长至疫情消除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到位。

  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等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延长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缴纳。经用地单位申请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并签订补充合同,免除相应缓交责任。

  据统计,截至2月23日,温州市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共办理建设项目延期开竣工申请255宗、面积7480亩,共受理出让金延期缴纳61宗、面积1494亩,涉及出让金金额77.60亿元。

温馨提醒

   现阶段,温州市实行“以码管人”,外地来温人员来温前必须申领“温州健康码”。

标签:    温州    疫情    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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