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自由职业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又到单位上班可以转移吗?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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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缴存登记后,又到单位上班能否转移吗?

  答: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个体工商、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可转移至新录用单位继续缴存。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29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

  (温州市文成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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