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潍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2019-12-15
阅读 105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可以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除此之外还需注意的是:2019年度已缴纳(含预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新公布的缴费基数重新计算缴费额,多退少补。

  另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暂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临时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30号)规定,对2019年度退休人员发放临时待遇,待国家和省出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后,再作待遇清算。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