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分类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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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有以下七类

  1.退休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退休证(或退休、退职审批表,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提供上述要件的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

  ②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卡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3.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②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4.到国外或港澳台定居的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户口注销证明

  ②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需提供经翻译公司翻译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③住房公积金卡

  5.封存6个月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异地转移的销户

  提供资料:

  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②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卡

  6.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②参军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已入伍的提供士兵军证、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

   上学的:入学录取通知书(已入学的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的学习证明)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7.职工死亡后的继承销户提取

  提供资料:

  ①职工死亡证明(含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 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②继承住房公积金的公证书

  ③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④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卡

  ⑤其他需要的资料

  提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提取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免于公证,提供资料如下: 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与承责声明、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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