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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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材料

  一、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户口迁出泰国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6、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7、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提取材料

  自住住房

  1.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一年内的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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