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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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以保证人、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

  6、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

  7、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8、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9、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申请贷款的住房套内面积限定为不超过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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