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事档案转入办理指南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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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

  人事档案转入

  办理条件

  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

  或

  2、园区户籍的未就业人员

  办理流程

  1、园区在职员工:办事人员携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至窗口开具调档函

  2、园区户籍未就业人员:办事人员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至窗口办开具调档函

  3、办事人员携调档函至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⑴档案存放机构通过邮寄或机要方式将档案转至我中心

  办事人员根据邮寄机要时限,登录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查询档案入库情况

  ⑵档案存放机构将档案交由办事人员

  办事人员携开具调档函时所需材料及个人人事档案至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所需材料

  园区在职员工: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

  园区户籍未就业人员: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窗口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六号窗口

  咨询电话

  0512-66605197、6660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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