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020-01-07
阅读 563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农南路150号) 三楼E081-E086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青年东路94号)22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便服务中心(江海大道729号)8-9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宏兴路9号)二楼7-8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滨海大道66号)就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方式

  人社部门热线:051312333; 市就管中心:051359001202; 崇川区:051355082232; 港闸区:051381069810; 开发区:051385986031;通州湾示范区:051380800235。

  如还需了解更多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南通,此外南通还提供了公积金查询、社保办理、港澳通行证办理、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