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连高新区第二批住房补贴查验通过名单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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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高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查验公示(第二批)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大委发〔2019〕19号)有关规定,按照高新区人社部门提供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名单,区国土局对所有人员进行了住房查验,现将住房查验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8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映给大连市高新区国土房屋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住房查验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为一个区域)购买首套商品房(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对于现租住“大有青春公社公租公寓”项目的人员,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租金执行差额收取方式,即租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房租按公租房市场租金与人才补贴标准租金的差额缴纳,如人才补贴标准租金高于公租房市场租金,不再发放剩余部分的人才补贴标准租金。

  具体查验结果详见附件:2019.11.29高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查验明细(隐藏身份证号).xls

  联系单位: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高新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612室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96102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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