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下调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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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东莞将从明年1月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9月发生变化且个贷率已连续3个月(9月75.25%、10月76.83%、11月78.81%)保持在同一区间(75%<个贷率<85%)。

  根据《关于按月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5〕5号),2020年1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由现行1.1下调为1。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那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下调后,市民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有何变化?

  给大家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举例说明:

  市民A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缴存时间5年(缴存时间系数对应为2),月缴存为1000元(收入调节系数对应为11),那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前后,通过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他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调整前:5×(2+11)×1.1=71.5万元

  调整后:5×(2+11)×1.0=65万元

  调整后可贷额度降低6.5万元。

  术语解释

  ①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②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当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且个贷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③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个贷率更是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

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有新政,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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