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常州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报销比例一览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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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2020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办理期为2019年9月1日至11月20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请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

  在常高校大学生的参保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请广大市民及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20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如对居民医保参保有疑问的,可致电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2020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在常高校大学生18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280元;老年居民650元;非从业居民800元;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1600元。

  征缴职能划转

  根据国家税征体制改革要求,2020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由常州税务部门负责。2020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仍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扣缴,请提前在省社保卡账户存足相应保费。

  无法卡扣的,2019年11月1日起,可通过银行柜面、微信、支付宝、税务窗口POS刷卡等方式缴费。如有疑问,可致电常州税务特服号96888732。

  困难群众免缴费范围扩大:

  原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五人员、孤儿、五保户、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继续享受免缴费外,2020年又将具有我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中属于“大重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了免缴费范围,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常州出台医保新政,惠及武进、新北、天宁、钟楼4个区281万参保人员,特别是4.7万名城乡困难群众,新政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ffffff;"="">   一是将因患重特大疾病而导致支出型贫困的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ffffff;"="">   ●在原有的九类保障对象基础上,增加两类对象:将具有我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中属于“大重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并对其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补助。

ffffff;"="">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ffffff;"="">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分段支付比例由最低50%提高至60%。具体为:超过2万元至10万元之间,补偿60%;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70%。

ffffff;"="">   三是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倾斜力度。

ffffff;"="">   ●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不设起付标准,分段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为:2万元以内,补偿60%;超过2万元至10万元之间,补偿70%;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80%。

ffffff;"="">   四是优化保障待遇衔接。

ffffff;"="">   ●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含住院起付标准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不超过年度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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