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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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带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可予以清户支取。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可全额取出。

  3.调离本市及出境定居:可持户口迁移或注销证明予以清户支取。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可全部取出;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能够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予以清户支取;

  二、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请选择 :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死亡提取失业后提取退休提取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大病提取请选择 :购买商品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异地购房购买私产住房购买公有现住房共同购买住房请选择 :已婚单身请选择 :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未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医院就医办理条件

一、网上办理条件:

1、已修改公积金初始密码且进行注册且已签约电子业务;

2、未使用贷款购房,即购房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其他贷款购房;

3、购房类型为我市商品房、限价房(二手房等其他房屋类型的,线上暂不能办理);

4、提取人为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线上暂时不能办理);

5、公积金账户有可提取额度;

6、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

二、现场办理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办理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二)配偶资料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职工以夫妻关系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提取业务的,可不提供)。

(三)购房资料

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及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

办理流程微信提取

首先关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然后办理步骤如下图:

APP提取

首先下载“天津住房公积金”APP, 然后办理步骤如下图:

官网提取

一、第一步首先点击网上办理的“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业务类型:点击“全额购房一次性提取”。

二、进行信息的录入。

三、进行全额购房的额度选择。

四、得知“办理结果”。

总的流程图如下:

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网上预约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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