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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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如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当事人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受委托人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15天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核: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经调查核实工伤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受理工伤申请后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受理工伤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5、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通知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线下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89090225、0577-89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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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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