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电动车上路要求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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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电动车上路要求

  一、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的,首次查获一律警告;再次查获一律罚款;第三次查获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二、未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电动车的,驾乘人员为2人的,首次查获一律罚款;再次查获时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三、未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电动车的,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一律罚款,其中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并处行政拘留。

  四、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的,首次查获一律警告,再次查获一律顶格处罚。

  五、本意见所称的两轮电动车,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属机动车的。

标签:    电动汽车    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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