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肺炎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服务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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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2020/02/02 即日起,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 "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 或微信小程序 " 山东移动微法院 " 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其他查询、咨询事项可通过拨打相关联系电话查询或办理,避免到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确因特殊情况须亲至法院办理有关诉讼事项的,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时间和方式,且须佩戴口罩,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人员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538-12368;6986049(立案、诉讼服务);0538-6986276(涉诉信访);0538-6986040(申请再审)。电话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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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肺炎    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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