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企业复工、农民增收怎么办?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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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两领先”的要求,2月20日,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鼓励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用工保障,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重点内容摘要如下:

  1、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农村指导员、村级网格员等力量,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做到一村一册。

  2、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乡村大喇叭、农民信箱等媒介,大力开展各类就业政策宣传,及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和奖励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

  3、组织形式多样的招聘会。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不见面”网上招聘力度,将招聘岗位尽量推送到村和社区,方便广大农民线上求职。疫情响应结束后,要迅速启动各类招聘会,重点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举办招聘活动,力争每个乡镇(街道)在疫情响应结束后一个月内至少有一场招聘会。对用工需求量大的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可以举办专场招聘会。

  4、鼓励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吸纳本地农民就业。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要优先满足本地农民就业,特别是各级涉农资金投资的项目,吸纳本地农民比例不低于项目用工总数的70%。

  5、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就业。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用工时要优先考虑本地农民,本地用工比例较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各级评优评先、示范创建认定、涉农资金补助等方面优先推荐或安排。

  6、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就业。各县(市、区)至少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新增提供绿色公益性岗位500个以上,乡、村两级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提供给低收入农户,确保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相对稳定就业。鼓励各地对实现稳定就业的低收入农户进行一定补助,补助资金可以从“光伏小康”收益中列支。

  7、加大农民创业就业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讲堂、衢州农民学院等平台,免费开展种养殖、农村工匠、月嫂(保姆)等菜单式培训,有针对性地培训农民1万人以上。

  《通知》明确,农业企业招工用工补助政策按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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