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可以逾期吗?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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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浙江省建设厅出台了一则关于做好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一些市民将此误解读为所有人群均适合此项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予回应。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期间,为了加强疫情人员的职工保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有一条,参加疫情防控医护人员,还有因为疫情被隔离的治疗人员,可以享受在6月30号以前,如果说有公积金贷款的,没有时间去还贷的,是不作逾期处理,在疫情过后的三个月内,要把金额补足就可以了,其他人员是不享受政策范围之内的。

据了解,该政策还针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在6月30日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

企业因为疫情,可能出现资金紧张,这种可以在公积金窗口,或线上申请办理降低比例和缓缴,但需经企业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在疫情管控措施取消后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可视同正常缴存。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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