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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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的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一)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五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二)自负医疗费用补助:

  1.以下六类医疗救助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重病人员、8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其他应该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

  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待遇后,个人自负门诊医疗费用按照70%给予补助。

  年度门诊累计补助最高额度为5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透治疗的,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额度可放宽至50000元)。

  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0%给予补助,不设封顶线。

  2.重点优抚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中1~6级残疾军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7~10级残疾军人未参加工伤保险,旧伤复发,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无力支付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后,个人自负门诊医疗费用按照75%给予补助,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额度为5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透治疗的,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额度可放宽至50000元)。

  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5%给予补助,不设封顶线。

  如需了解南通医保相关信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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