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电动车上牌标准

2020-05-21
阅读 176

  电动车上牌有三种标准。

  符合新国标:是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符合旧国标:是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违标车:是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进行备案,发放临时号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不适用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应当申办机动车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车挂正式号牌、违标车挂临时号牌。

  登记材料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所需要的手续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销售发票等合法来历凭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如果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销售发票等证明、凭证确实丢失的,可提交《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诺相应事项后办理。

  点击查看挂牌地点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聊城电动车开始上牌了!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