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将钥匙交与装修工人半年后店铺被盗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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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天化日之下,自己临街的店铺居然被盗!而且,更令人惊讶的是,店铺的门锁和门窗都没有任何撬动痕迹,店里也没有被翻乱什么,看上去盗贼不是店里的员工。究竟是谁有这个能耐,在店铺里盗窃财物如走自家般来去自如?店主刘月斌报案后,警方调取监控录像,找到了答案。

  11月9日晚上8点,华新派出所接到店老板失窃的报警后,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录像上清晰的记录了盗窃男子的作案的全过程:11月9日下午1点14分左右,一名身着短袖的青年男子,来到了高新开发区某小区27栋一间店铺门口。只见男子先到店铺后面看了看,确定店里没人后,男子很快回到了店门口。 该男子左顾右盼,确定附近没人之后,马上就用事先配置好的钥匙,将房子门打开,将卷闸门打开。一分钟后,男子从店内带出了一个手提包和部分财物。

  盗窃得手后,男子骑车原路返回,逃离现场。当晚8点,店主刘月斌发现店内被盗,马上报案。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店主刘月斌确认,窃贼是半年前在店内帮忙的21岁装修工刘某鑫。

  当天夜间,刘某鑫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蒸湘公安分局华兴派出所民警介绍,刘某鑫窃走一部ipad3电脑,价值2700多块钱,和现金300多块钱。在今年五月份左右,刘某鑫在给这个门面老板干活过程中,老板给了他钥匙,然后他自己在干活过程中偷偷私自配了钥匙,一直藏在身上。这一天刘某鑫干完活以后经过原先装修过的门店,起了盗窃的歹意。

  由于刘某鑫盗窃财物价值总计超过3200元,此案已经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介绍,许多新房或店铺装修后两三个月内经常发生被盗现象,很多都是安保措施不当所致,钥匙作为重要物品,不应轻易交予他人。

标签:    装修    法制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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