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办理流程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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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人员的范围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是指我市居民,在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 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 人员)人员;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 “4050”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上述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需到本人户籍(持居 住证的至登记住址)所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 ?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单位吸纳)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岗 位补贴申请表?(附件 1)。 认定程序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 流程?执行。

  二、享受补贴的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新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 人员,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招用人 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和岗位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 人员。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认定以登记失业 人员的信息为准。企业应优先招用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就业困难 人员。

  三、享受补贴人员申报

  企业(单位)新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到企业(单 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就业困难人 员(企业、单位吸纳)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表? (附件 1),填写?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申 报表?(附件 2)。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报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必要时可到现场实地查看,通过查看企业的实际经营规 模、财务账目情况,是否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数量相符合。审 核无误后,将符合享受政策扶持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同时在?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申报表?(附 件 2)上签署意见、盖章。

  四、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实行先缴后补,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

  (一)补贴申报 企业(单位)于每年 6 月、12 月的 20 日前,持?企业(单 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

  (二)补贴的审核和发放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及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 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于每半年末次月 5 日前录 入信息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数据比对结果核实无误 后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编制?企业(单 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明细表? (附件 4)报送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 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 贴录入信息系统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之内,要将补贴资金拨付 到位。

  五、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 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岗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 元。

  (二)补贴期限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签订和续签 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两项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 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 龄为准)。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 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动态管理。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做好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的动态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质量,对创业成功或 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发生变化不符合享受就业援助补贴政策条件 的,于每半年发放补贴时停止享受资格。

  (二)资金管理。市补助资金采取预拨方式,按季拨付。 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应按照就业补助资金 “谁使用、谁负 责”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本流程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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