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业务办理

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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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描述

  居民医保: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一)长住外地: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有镇江市市区户籍并有居住地(即就医地)居住证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证办理一年内无法在镇江使用)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

  1.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

  2.非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

  二、异地就医返回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未联网结算的费用到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需携带的材料

  办理长住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籍证明

  (4)一张一寸照片

  长住异地就诊医院,住院可以在异地的二级或三级医院就诊,门诊必须在异地定点的社区医院就诊。

  办理因病情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

  异地就诊医院必须是已联网结算的三级医院。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网上办理链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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