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儿童苯丙酮尿症的登记和医疗费用报销

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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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描述

  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第一诊断为典型的苯丙酮酸尿症(ICD-10:E70.0)或四氢生物喋呤(BH4)缺乏症等其他高苯丙酮酸尿症(ICD-10:E70.1)的患者,在确定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治疗的门诊费用进行审核报销

  需携带的材料

  (1)门诊发票

  (2)处方

  (3)《江苏省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定点救治登记表》

  (4)社会保障卡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网上办理链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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