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附远程认证】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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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对象

  湛江市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认证时间

  取消原每年4至6月的集中时间认证方式,改为全年每月均可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对12个月内没有认证通过记录的,从最后一次认证通过当月(或申请城乡居保待遇次月)顺延的第13个月暂停发放待遇。

  12个月的具体算法:

  ①对于新办理退休的人员,从其首次领取退休金的月份算起。

  ②对于已成功认证的人员,从其最新认证的月份算起。

  ③对于暂停待遇后再恢复待遇的人员,从其恢复待遇的月份算起。

  注:允许认证周期内多次认证。对于因超期未认证而导致待遇停发的,请到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恢复手续,符合待遇领取资格的,予以继发及补发

  认证方式

  ①远程认证办理。已采集人脸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页人脸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

  ②委托他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认证业务,由委托人持委托函件和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广东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办理认证业务。

  ③个人邮寄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待遇发放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认证业务,所寄资料应能准确证实其当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核实的函件、个人影像资料等。

  ④单位统一办理。可通过所在管理单位办理认证业务。

  ⑤个人现场办理。可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自愿就近到我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流动服务点和生物识别自助设备办理认证业务(具体认证网点地址信息可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注: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渠道

  湛江市养老金(退休金)远程认证操作指南

  1.通过网页人脸识别认证。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右侧的“广东社保服务”→“个人年度资格认证”(摄像头像素须大于30万,操作系统为windows),进行认证。

  直接:http://hrss.gd.gov.cn/gdsbfw/

  2.通过“广东人社”手机APP认证。按照指引完成帐号注册、登录后,请在“常办事项”选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进行认证。

  3.通过“粤省事”微信平台认证。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服务专区”选择“社保板块”-“养老保险”-“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或“城镇职工社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

  若APP认证不通过,可以去到邮政银行、各个区社保局(市社保局不认证)、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经咨询社保局,2019年不再限于4月1日至6月20日,全年均可认证。只要认证时间前后不超过12个月,就不会暂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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