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汇总【不断更新】

2020-04-08
阅读 22

  01、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02、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企业享受“免”“减”“延”优惠政策不需要申请。税务部门对享受该三类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企业,实行“免填单、免申请”。企业按照原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系统将自动按照减免政策给予优惠。

  03、按照2月28日广东省出台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我们企业符合减免政策,但是电子税务局中2月申报金额还是原来的数据,请问是怎么回事?

  根据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税务机关正在调整系统。在系统未完成调整前,电子税务局仍显示用人单位原来申报的金额,建议用人单位暂不缴费。

  系统调整期间,请用人单位仍按原来的做法申报社保费,但暂不缴纳。系统调整后,税务机关将通知用人单位缴费,用人单位无需再次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减免。

  04、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减半征收还是全部免征?是不是所有地市都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不是所有地市都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根据我省实施意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

  05、享受我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费款,是否可以退费,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对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以退费。退费实现“免申请”,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且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06、如果企业享受阶段性免征社保费政策,是否可以不申报缴费?

  不可以。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只是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并且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政策的地市也只是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

  此外,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用人单位仍应当按照原有的做法,据实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缴费业务,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适用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社保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费款的,应当先办理申报业务,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其他未享受减免部分的费款,允许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07、是不是所有缴费人都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不是。根据广东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和省医保、省税务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2号),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对象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适用对象。

  08、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优惠政策?

  不是。适用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的企业,减免类型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全部免征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单位缴费,适用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第二种是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单位缴费,适用对象是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09、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不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执行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起始月份都是2020年2月,但是终止月份取决于各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的,停止执行该政策。省医保、省税务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2号)规定,各市要在3月9日前制定本地的贯彻措施,各市政策明确后,广东税务将及时做好宣传。

  10、请问有什么渠道可以查询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战疫情、促发展”专栏中已开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相关栏目,陆续发布了国家和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以及系列问答。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