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违规领取失业金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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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情节严重的按照《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我中心将通过大数据比对验证领金人员是否出现停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在国家和省相关信息库发现领金人员出现重新就业、领取养老待遇、办理工商登记、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形,将停止发放失业待遇。如当事人主张无上述停领情形,则需书面提供相关材料,经核实后恢复待遇发放。

图源:摄图网(ID:50047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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