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淄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流程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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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缴费基数和比例

  缴费基数:按工资总额缴纳

  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0.3%(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领取失业金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进行失业人员备案需提供: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职工档案;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金需提供: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户口本。

  保险金领取次数

  一次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工作期间可以多次领取。

  保险金办理时限

  失业人员本人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单位社保缴费所属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所属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

  发放规定

  2019年,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0年起,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

  发放金额

  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37元

  周村区、博山区、桓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11元

  高青县、沂源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85元

  淄博市领取保险金咨询电话

  市 级 : 0533-3182636

  张店区:0533-2286289

  淄川区:0533-5260070

  博山区:0533-4161968

  临淄区:0533-7316936

  周村区:0533-6126180

  桓台县:0533-8266789-8113

  高青县:0533-6965807

  沂源县:0533-3257539

  高新区:0533-3582876

  经开区:0533-7870200

  文昌湖:0533-6880029

  监督投诉:0533-286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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