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0应对疫情稳就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如何领?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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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烟台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申领各项补贴资金的适用对象、资格条件、资金来源、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补贴申领条件、经办流程如下:

  一次性用工补贴

  1.适用对象

  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2.主要内容

  根据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名单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提供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分批提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所在地负责落实。涉及中央和省属驻烟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负责落实。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用工补贴,提交《一次性用工补贴申领表》、《一次性用工补贴花名册》。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落实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特别提醒

  各类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须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的,将追回冒领资金,并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向社会公布。已纳入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的,不在各类补贴资金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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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烟台    烟台银行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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