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系统取消了什么证明?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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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以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开具的工资收入,现已取消此证明材料,改为审查职工个人工资流水;单身证明也被取消,改为承诺制;因大病提取公积金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也被直接取消,只需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即可。

  二是明确保留两项证明事项

  1、家庭拥有住房证明,主要用于租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有家庭无房证明才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直接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规定,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便民利民

  市住房公积金通过和市人民银行数据互连,不仅方便住房公积金在各大银行之间自由转账,而且转变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服务方式,不再由申请人到银行开具征信报告,改为授权公积金直接查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后将以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不断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和工作流程,加强与政府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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