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重新组建单位公积金缴存指南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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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意事项:

  1、重新组建单位应先确立原缴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作为缴存主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然后办理转隶人员个人账户的转入和转出手续;

  2、单位转出职工,公积金需缴存至职工工资发放月份;单位转入职工,公积金自发放工资月份起缴存;

  3、办理网上服务协议和银行托收协议重新签订工作。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

  2、人员转隶通知文件;

  3、《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4、《转移(封存)单》。

  (三)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登录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移(封存)单》;

  2、填写、打印以上表格,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形成电子版;

  3、携带所需材料及电子版到所属区域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归集管理科或业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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