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夫妻能各自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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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不能分别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房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加未成年子女)。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行为,属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用以抵押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所形成的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借款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以夫妻双方家庭共同收入为依据来判断贷款额度的,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承诺对贷款的共同偿还责任。

  那么,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自己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购置的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或者解除以后,一方当事人用自己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购置的房屋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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