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阳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

2020-05-14
阅读 106

  提取条件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或配偶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二)购买时间在两年以内。

  2、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或配偶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时间在两年以内。

  3、职工因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或配偶在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期间。

  4、职工因无房租房自住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无房且租房自住。

  5、职工因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等情况

  (一)职工因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或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职工个人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

  (三)职工无新工作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6、职工因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或配偶在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

  其他情况:

  1、职工因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职工因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